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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百三十八:日常生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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翌日清晨,傅盏轻手轻脚起床,买了早餐回来后,他难得不去打扰她,让她继续睡。

等言笙自然醒的时候,已经接近中午了,眼睛还未完全睁开,她伸手去够手机,迷糊地看了一眼后顿时清醒,猛的从床上坐了起来。

“居然那么晚了?”她不可置信地揉了下眼睛重看了一眼,果然是真的。

她急急忙地从床上爬起来,洗漱完经过饭桌,发现桌上放有早餐。

不过已经凉了。

她拿起一个包子咬了一口,出门。

今天设计部要开早会,余千松前两天特地交代了,要全员到场。可能是考虑到言笙时不时迟到的原因,早会时间定在了十点,可是言笙,她还是不负众望地迟到了。

言笙赶到公司的时候,早会已经结束了一个小时。

她内心欲哭无泪,但表面上还是一如的淡定异常,宛如不是自己迟到。

她先去找余千松,了解会议的内容。

敲了敲办公室的门,在余千松抬头看来门口时,她推门进去。

她用笑脸掩饰自己的心虚,笑盈盈地走了进去。

走到余千松的办公桌前,她主动开口问:“余总,早上开会讲了什么,有什么重要事吗?”

言笙的态度十分好,礼貌温和,客客气气。

余千松斜睨了她一眼,嗤了一声,眼里带着明显的嘲讽,但表情却很平淡地说:“没什么重要事,总结了下这次珠宝展的活动,还有就是以后公司的发展,顺便宣布了公司老板是谁的消息。”

“现在全公司都知道,你是翡然的老板娘。”

言笙:“......”

“你怎么突然就宣布了?”

余千松目光打量地看着她,过了好一会才站起来说:“一个月三十天,好一点的,你会有十五天来上班,差一点的,十天左右。”

“算你一个月有十五天来上班,这十五天内,你有十天会迟到,再者就是上班天,虽然设计师工作自由,没什么拘束,但你的出勤率实在低得过分,你待在公司的时间少,自然也不知道公司的员工都是怎么说你的。”

“久而久之,自然就有人会抱怨,公司风气也不好,我既不能开除你,也不能要求你按时上下班,所以只能让大家知道你是老板娘,整个公司都是你家的,你有特权,想上班就上班,想不上就不上。”

言笙被余千松的话说得有些羞愧难当,默默自省了好久才开口:“你宣布公司归属人是谁,应该不只是因为我......”

“是你已经在心里承认了傅盏,对他服气,所以你才会宣布。”

“你之前对傅盏买下翡然耿耿于怀,心里面不想承认傅盏是翡然的新老板,你还想要拿回翡然,所以你一直没宣布,直到今天。”

余千松自嘲地笑了一声,晦涩不明地看着言笙,“你想太多了,我的心理活动没你先说的那么复杂,单纯就是因为你不来上班,迟到早退,公司怨言众多,我不得不宣布。”

言笙看余千松的目光意味深长,明显不太相信,但她也没想让他在自己面前承认,笑了笑,她说:“那好吧,就当是我想多了,既然没什么事,那我就先回去了,拜拜。”

余千松呵了声,勾了勾唇,“你是来公司吃午饭的吗?”

看着时间,都十一点半多了。

言笙有些尴尬,但她理直气壮地点了点头,“不行吗?”

余千松嗤笑了声,“没说不行,你想要怎么都行。”

“......”

离开余千松的办公室,言笙去找地方吃午饭,她就出门那会啃了一个面包而已,现在还饿着呢。

找了家饭店坐下来,点完了餐,她拿出手机在看,傅盏给她发了好几条微信,问的都是她起床了没有,吃饭了吗?

她回复了过去,说自己正等着吃饭。

很快,傅盏的一通电话打了过来。

“在哪里吃饭?”他开口问。

言笙手机拿在耳边,但眼睛四处打量,“在公司附近。”

接着她小抱怨了一句,“你平时早上都会叫我起来吃早餐的,怎么早上没有,害我又不能去开会。”

傅盏略显无辜,“看在你昨晚那么卖力受累的份上,就想让你多睡一会,一两次不吃早餐没多大关系。”

言笙想要去撞头,她羞愤道:“我下班回家就要看到手机,要是没有,你今晚自己睡,别想上我的床。”

傅盏那边轻呵了声,言笙听出了不屑,她认真严肃地重申了一遍,“我说到做到,见不到手机,就绝不会让你上我的床。”

“还怕我反悔?”傅盏玩味的语气问道。

言笙不怕他反悔,只是怕他不放在心上,毕竟他还想送给她老人机呢。

老板把她点的东西送了上来,言笙点头道谢,对手机里的人说:“你不反悔就好,还有事吗,没事的话我要吃饭了,不和你说了。”

傅盏:“先吃吧,下班等我。”

言笙:“嗯,拜拜。”

午饭吃完,言笙回公司。

到了公司里面,遇上人,不管她认识的或不认识的,都会主动跟她打招呼,言笙回以笑脸,心里却诧异,不过很快就想通是怎么一回事,她不由感慨,果然有身份地位的人最容易得到尊重,即使没有尊重,也会有谄媚。

一路回到自己的办公室,她的脸都要笑僵了,以前也就只有同个部门互认识才会点头打招呼,现在,整个公司所有部门的员工似乎都认识她,每个人见到她都十分礼貌友好地问好,虽然她不认识谁是谁,但也不能不理人家,于是,她只能点头回以微笑,一路上,她都不知道笑了多少次了。

她知道现在公司内部肯定都在八卦她,好的坏的话,羡慕嫉妒的心情肯定都有,她为了减少麻烦,也为了耳根清净,她一下午都待在她的办公室里,除了要出去倒水,不然她都不出去。

之前买的矿石打算做成项链要送穆棉和莫雪的礼物,趁着下午的时间,她把设计稿赶了出来,在下班之前,她把设计稿交给了工匠部,让他们帮忙制作。

矿石她今天没带,说明天再拿过来。

交了设计稿后,她直街下班下楼。

每次傅盏说让她等他,就证明他肯定会晚到,她也必须要等他。

不过今天,傅盏来得有些晚,她足足在楼下等了半个多小时才等到他。

她还趁等他的空隙时间,买了杯奶茶,不知不觉,喝了有半杯。

傅盏到的时候,下车看到她手里捧着的奶茶,眉头几不可查地一皱,走到她身边,睨着她手里的奶茶,沉声道:“不用吃饭吗,还买喝这个?”

言笙眨眼,伸出一只手,“我的手机你买了吗?”

傅盏覆上她伸过来的那只手,握住,“我现在在跟你说吃饭的问题,提什么手机。”

言笙突然一笑,伸出另一只手把奶茶递给他,“你要喝吗,挺好喝的。”

傅盏接过,直接拉着她的手走,经过垃圾桶时,把奶茶往里面一丢,动作干脆利落。

言笙喝够了,奶茶扔了就扔了,她笑嘻嘻地往傅盏身上凑,抱进他的手臂,“你看,你不让我喝奶茶,我就不喝了,也不怪你扔掉它,我是不是特别听话?”

傅盏侧目瞥了她一眼,双眸幽幽,没说话。

言笙继续说:“我还在楼下等了你这么久,你是不是应该要奖励奖励我?”

傅盏一直没回答言笙,直到上了车,他拿出一个袋子丢给言笙,冷不丁说:“要东西的时候最会狗腿。”

言笙拿到新手机异常开心,不计较傅盏对她的语言“攻击”,她笑脸灿烂地拿着她想要的最新款手机左看看右看看,简直是爱不释手。

她翻了翻袋子,还翻到了手机壳,是新手机的型号,她更开心了,“老公,你连手机壳都帮我买好了,太贴心了。”

只是这手机壳上的文字和图案太难以言喻了。

是一个q版人物,男的,看起来很可爱,但也有点幼稚,不仅如此,一旁的几个字更幼稚:我有老公我爱他。

言笙眼神深长地看向傅盏,“手机壳是你找人定做的?”

傅盏不觉得有任何问题,云淡风轻地反问道:“有问题吗?”

言笙颇为有意味地笑了笑,“没有问题,很可爱。”

她老公也够幼稚。

傅盏带她去吃火锅,是上次他们去过傅盏投资的那家,自家的火锅店,一走进去就有人热情相迎,服务好,菜也是优先上。

第二次来,言笙已经把这里当成自己家的了,随意了很多,点起火锅配菜来也豪迈了很多。

点了一大桌菜后,言笙满足地喟叹一声,期待兴奋地等着他上菜。

她看了眼自己的新手机,拿起来玩,刚在车上那会,她就把卡插到了新手机上。

刚按亮手机,她就朝傅盏抬眸看去,怕他又说她玩太多手机,她提前报备:“我新手机下载几个软件。”

傅盏颔首,在旁边看着。

言笙喜滋滋地点开手机上的应用商店,下载了好几个app,然后登陆。

等搞得差不多了,火锅配菜也都端了上来,不用傅盏说,她就自觉地放下了手机,开始烫菜。

不过她只烫了一口肉,接下来烫菜的活就被傅盏包揽过去了。

言笙喜欢吃芋头,整一盘的芋头几乎都是被她自己一个吃下去,她满足地接受着傅盏的投喂,笑着随口问道:“老公,你下午忙什么了,怎么这么晚才来接我。”

傅盏继续把牛肉丸往她碗里夹,回她:“最近还要盯着股市的动静,忙了一些。”

言笙没细问,因为她不懂,她夹起自己碗里的年糕,喂傅盏吃。

只要是言笙喂来的食物,傅盏从来都是一口吃进去,即使是自己不喜欢吃的,他也不会拒绝不吃。

言笙可能是自己吃得差不多饱了,没再只顾着自己吃,开始频繁地给傅盏喂吃的。

傅盏自己的碗里是空的,但言笙的碗里却是满满的,言笙一边喂他一边说:“你不用再给我夹了,我已经饱了,你夹那么多给我我吃不完。”

是要东西烫熟,傅盏都是往她碗里放的,自己也就在她的碗里放不下才会吃上两口。

傅盏吞下嘴里的食物,淡然地说:“吃不完我吃。”

言笙继续喂他,“你吃放你碗里呀,干嘛还一直往我碗里放。”

傅盏偏头睨她,缓缓道:“放你碗里方便你喂我。”

言笙:“......”

虽然挺无语的,但心里就是控制不住地冒着甜蜜,甜甜的幸福,虽如此,她仍心口不一地说:“你还小吗,吃东西还让人喂。”

傅盏深邃的双眸凝着她,言笙与他对视,他的眼睛如漩涡般,容易把人吸进去。

“不是要让人喂,是要你喂。”

傅盏的声音响起,言笙恍然回神,他总是在不经意间说起情话。

她低着头抿着唇笑,模样有点娇羞,傅盏看着她的侧脸,无声地笑了起来。

“看在你烫菜的份上,我就勉为其难喂喂你。”

她重新抬起头,夹着碗里的菜,一口一口送到他的嘴边。

最后吃完火锅,两个人都吃撑了。

车开回小区的停车库,言笙说在下午周围转转,消消食再回去,傅盏颔首,牵着她一起走。

这里是言笙的地盘,她熟,所以是她带着傅盏绕圈子。

除了刚认识那会他来过了几次,结婚后也就那次搬家他来过一次,来过但却没从来没在这附近真正逛过,即使这两天住进来,但他还没有机会熟悉,他连这附近的超市不知道在哪里。

路边的橙黄色的路灯洒落下来铺在地面上,照亮脚下的每一块石头。城市的灯光远比天上的月亮要亮,月光铺盖的是整个大地,但灯光只是照亮小片的区域。

言笙时而低头时而抬头,不变的是,她嘴角一直是弯着的,手心一直是暖的。

她看着远处的万家灯火,一会转过头去看傅盏柔和的侧脸,此时他很温柔。

言笙忍不住说:“老公,我觉得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,就是遇见了你。”

“虽然你脾气差,爱吃醋,但是我还是很爱你。”

傅盏偏头,望进她泛光的眼里,“嗯,我知道,我也一样。”

我知道你爱我,我也一样爱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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