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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章 军人心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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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报告营长,三连连长高长明按时归队!”高长明大声报告。www.xiashucom.com

他跟着士兵训练了一早上,士兵们听号吃饭时,他就到营长办公室找营长报到,销假。

昨日兜兜转转回到部队,天已经黑尽,只能今天早上报到。

好在,他提前了一天离家,不曾超时归队。不曾违反纪律。

“好好好,哈哈,你能按时归队,说明你的腿伤恢复的很好!”

邵营长大力地拍几拍高长明的肩膀,又踢踢他的腿,高长明文丝不动,任由检验。

“哈哈哈…恢复不错,我可是与团长做了担保,打了赌的,你没让我输掉一包烟,就是好样的。”

邵北城营长又大力拍着高长明的肩膀,哈哈大笑。

上次,本来是一场小摩擦,却折了一个副营长进去。

老喻伤得厉害了些,恢复能为也不行,只能够转业到地方。

本以为高长明可能也保不住,倒是没想到,他能按时休养恢复过来,这说明他的身体机能不错,还可以在部队干下去。

或许,这次可以推荐高长明上去,他干了这么多年,又是参加过抗美援朝的老兵…

又是一贯听从指挥,不打折扣,不叫苦不叫累,跟我也熟悉,到我手下也好配合办事。

邵营长计议好,又大力拍着高长明的肩膀,哈哈笑着与高长明去食堂吃早饭!

~…~

这边食堂里的老兵稀哩呼噜地抢食,根本用不上筷子。

那边新兵营的新兵也不例外。速度那是杠杠的,大黄白馒头,两三口一个,一个馒头,喝口稀饭。

喝稀饭就像倒进大嘴似的,一大碗稀饭咕咚咕咚下肚,哪需要筷子,五爪张开抓握,比筷子好使!

这个年代,不论部队搞建设,还是地方搞建设、生产,干什么都讲究一个速度。

“李锦麟,你小子这速度真够快啊,稀里哗啦就是一顿!

我都没抢过你,我可是村里食堂出了名会抢食的人物!”余有粮的大噪门,引来同班战友的目光。

他刚吃完自己的那份,洗好大瓷缸,欲拍李锦麟的肩膀…可人一闪,躲过他的魔掌。

余有粮看了看落空的手掌,又看那小子在对他挑衅地笑,也不在意,只心里暗道…

这小子的身手也够快,比得上老子的闪避动作了。他可是曾经在公社都有飞毛鼠之称的优秀民兵。

他们这一批新兵已经训练二个多月,年前就会被挑下连队。

训练成绩好的,可是有希望被挑到尖兵连队,可以到边境巡逻,以后,还可以上战场呢。

余有粮十六岁就在公社当民兵,已经是二年的老民兵,抓到过特务,立了功,被特招进部队的。

他的身高不够,但身手灵活,跑起来一阵风似的。立功后,县武装部的干部问他要什么奖励…

他不想要别的奖励,就想入伍当兵,当个真正的兵,可以穿军装,戴有五角星的军帽,解放军。

后来,招兵的干事应县武装部的推荐,考查了他一回,就应了他入伍,还说他的外号,飞毛鼠,名副其实。

“哈哈哈…飞毛,你抓不到锦麟吧!来,让我试试。”刘大柱说着话就上手,也不打招呼。

李锦麟左闪右避,各位战友只觉影子晃了过去,像一线急风绕过了身边…你来我往,左右回旋,闪躲,身体的灵活,速度真是胜过了真正的风毛鼠。

很快,多了有兴趣的三五人进来,你追我赶,你拦我截,都想试试,看看,几人合力能否抓到人…

可是,都被李锦麟快速地左折右绕,忽前忽后,忽左忽右地闪过几人的围追堵截。

余有粮看着,陡然又出手,眼看快抓住李锦麟的衣角,可一缕风吹过,只剩幻影在前。

一直为自己的成绩感到骄傲的余有粮,曾以为自己很强的,算高手,到了部队,才算是知道强中自有强中手。

这个李锦麟,各方面的素质都好,身高比他高,没想到,速度也比他快,耐力,力量,没那样训练被拉下,还有高中文华,不像他,只读了个小学。

入伍以来,大家各种比,比吃饭,比训练,比干活,经过几次明里暗里的比较试探,余有粮对李锦麟就剩下一个大写的服字。

他觉得自己也要更加把劲,努力追赶,不仅仅是上午的训练,下午的政治学习,也都得集中精力,认真地来,不能犯困,不能丢人。

李锦麟可没有多管小毛鼠的心理活动,有竞争才有进步,强者从不怕竞争。

小毛鼠,是他恶趣味地窜改了余有粮的外号。

李锦麟觉得余有粮一米六二的矮个子,小眼睛,头发又稀稀拉拉,软塌塌的,叫什么飞毛鼠…

他私下认为,干脆叫稀毛鼠,更形象,还是一个身手不错,争强好胜的稀毛鼠。

李锦麟虽然没有当过民兵,可也没少训练。他算是军三代,不大点年纪的时候,就在大院里与伙伴们玩作战游戏。

从小,天天听着军号,跟在爷爷的屁股后面训练。多年下来,体能那是杠杠的。加上,他又是父母的独生子,伙食也没亏着他。

十七岁的年纪,虚岁十八,看起来像十九,身高一米七八,又高又壮,进部队这两个月,从没输给他人,也没人说他身体素质不好。

爷爷说,现在,各方都没有太平,不是说别的,老毛子,都有心思,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又会打起来。让他训练好了,去见血。

这当兵,还是瞒着妈妈偷偷来的,跟妈妈说的是去插队下乡,现在,她可能已经知道了,可能又会跟爸爸闹气!嘿嘿,反正,不是我在家听她闹腾。

独生子怎么啦,独生子就不能当兵?!可他就是喜欢当兵,喜欢训练,喜欢战士们整齐划一地跑步声,也喜欢酣畅淋漓地流汗,更喜欢部队嘹亮的军号声。

妈妈,为了我的理想,要让您担心了啦!不过,我保证,任何时候,我都会活得好好的。您担心的事情,永远不会发生。

~…~

西南军区,某部队,下午,团长办公室…

王团长正与邵营长谈话,“你当真决定推荐高长明了?”

“是的。他不是最优秀,但是最能克苦耐劳,而且,肚子里没有一点花花肠子,又是从朝鲜战场上回来的老兵。这次又立功,不提一提,我都过意不去。”

“行。你的推荐有理,我也推荐他,看师部的最后决定。”王团长也是了解高长明的这个连长的,是个好兵,好部下。

当了这么多年的连长,身体机能,训练都没有落下,既然还能在部队干下去,那就提一提为好。

总不能为了干部年轻化一点,就不顾念他的功绩,部队还是最要讲成绩的。

况且,邵北城既然推荐他,说明试过了他的身体确实能行。那老小子的身手灵活,腿脚力量可都不比年轻小子的差。

~…~

高长明昂首阔步走在军区的道上,觉得风都是甜的。部队里的一切都让他无比熟悉,就像血液在血管里一般自如。

身体感觉也好得不能再好,不用去做复查,他都知道结果。人对自己的身体最是了解。

今天一早上的训练,他已经感觉出了成果,各方面的数据都有超过从前。这还是伤好刚恢复训练,以后,肯定是有更好的成绩。

下次换防,他又可以申请带连队到边境去。不能开枪,拼刺刀也行。遇到了越境的小崽子,好好地收拾他们一顿,不然,那些忘恩负义的家伙些总是想来撩撩虎须,探探虚实,真是烦人。

~…~

北京军区大院,某个家属院,一道带哭腔的女声:“李木华,你将我儿子叫回来!”

“怎么可能,部队又不是咱们想进就进想出就出的地方,进去了,就低年限,三年。”哭笑不得的男中音讲着道理。

他就是李锦麟的父亲,李木华,某团团长。哭着发泄情绪的是李锦麟的母亲,车秀娟。

“我不管,我只有这一个儿子,有什么,我跟你拼命!”恶狠狠,咬牙切齿的声音。

“好好好,你跟我拼命,我让你就是!”李木华无可奈何地哄。

妻子一直跟着他奔波受苦,受惊,受怕,如今,又要重新让她担忧牵挂儿子。

“呸呸呸…你赶紧吐了重新说过,我儿子永远不会有什么!你不要给我乱说话…”好像是有点不可理喻的样子。

“好好好,我不乱说话!”浑厚的男中音继续哄,中年钢铁汉子都成了绕指柔。

“嗯嗯嗯…”哭,“你说你怎么那样狠心,我就一个儿子,女儿也没有多一个…”你给我送了儿子去部队!

“咱们的儿子是个好儿子,他喜欢当兵,他适合当兵。为国家送好兵,应该的!

再说,别人的儿子都参军,我也不能吝啬…没人参军,国家又怎么办?”保家卫国,男儿本色!

“别人又不是像咱们这样只有一个独生儿子…”若是多生有一个,我也不费劲地拦着了!

当年,李木华加入志愿军,参加了抗美援朝,受了重伤回来,再没有了生育能力。

“对父母来说,一个跟几个没有区别,儿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!

若是不幸牺牲了,谁都是剜心割肉的痛,可是不能因为怕痛就不顾国家呀!

抗日战争能够赢,就是因为多少人家,多少父母不怕痛…”

那几年,牺牲了多少战友,百姓。许多战友,未曾结婚,未有一儿半女…

李木华想着被炸飞的年轻战友,尸骨都不全,像是这么失去生育能力的,又岂只他一个。

生与死,都在一瞬间,可是,面对炮火,哪个军人又怕了!

我们能够活着见到胜利,已经很幸运,很幸福!

为了那么多牺牲了的战友,我们都还得努力…

一代代人都必须努力,送儿子参军…为建设流汗,流血。

保家卫国,搞大建设,不是说说就可以,也不是全指望着他人。

人人若都怕牺牲,怕痛,谁又来当兵,谁又搞建设,哪行哪业都有危险,都有牺牲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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