进几杖者拂之。效马效羊者右牵之;效犬者左牵之。执禽者左首。饰羔雁者以缋。受珠玉者以掬。受弓剑者以袂。饮玉爵者弗挥。凡以弓剑、苞苴、箪笥问人者,操以受命,如使之容。
袂圜以应规;曲袷如矩以应方;负绳及踝以应直;下齐如权衡以应平。故规者,行举手以为容;负绳抱方者,以直其政,方其义也。故《易》曰:坤,“六二之动,直以方”也。下齐如权衡者,以安志而平心也。五法已施,故圣人服之。故规矩取其无私,绳取其直,权衡取其平,故先王贵之。故可以为文,可以为武,可以摈相,可以治军旅,完且弗费,善衣之次也。
劉伶著酒德頌,意氣所寄。
…相关:他算什么将军、什么玩意、风羽弥香、秋冬限定、色胚乞丐变天神、不曾走远、以为是主角的我竟是路人、甜甜的日常、我也曾、玫瑰与你相配
時人目庾中郎:“善於托大,長於自藏。”
王大語東亭:“卿乃復論成不惡,那得與僧彌戲!”
居丧不言乐,祭事不言凶,公庭不言妇女。
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