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子曰:“孝有三:大孝尊亲,其次弗辱,其下能养。”公明仪问于曾子曰:“夫子可以为孝乎?”曾子曰:“是何言与!是何言与!君子之所为孝者:先意承志,谕父母于道。参,直养者也,安能为孝乎?”
王長史與大司馬書,道淵源“識致安處,足副時談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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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言之:“仁者,天下之表也;义者,天下之制也;报者,天下之利也。”子曰:“以德报德,则民有所劝;以怨报怨,则民有所惩。《诗》曰:‘无言不雠,无德不报。’《太甲》曰:‘民非后无能胥以宁;后非民无以辟四方。’”子曰:“以德报怨,则宽身之仁也;以怨报德,则刑戮之民也。”子曰:“无欲而好仁者,无畏而恶不仁者,天下一人而已矣。是故君子议道自己,而置法以民。”子曰:“仁有三,与仁同功而异情。与仁同功,其仁未可知也;与仁同过,然后其仁可知也。仁者安仁,知者利仁,畏罪者强仁。仁者右也,道者左也。仁者人也,道者义也。厚于仁者薄于义,亲而不尊;厚于义者薄于仁,尊而不亲。道有至,义有考。至道以王,义道以霸,考道以为无失。”
卒哭而讳。王父母兄弟,世父叔父,姑姊妹。子与父同讳。母之讳,宫中讳。妻之讳,不举诸其侧;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。以丧冠者,虽三年之丧,可也。既冠于次,入哭踊,三者三,乃出。大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。父,小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,可以取妇。己虽小功,既卒哭,可以冠,取妻;下殇之小功,则不可。凡弁绖,其衰侈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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